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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旗 > 都市言情 > 白欢喜 > 第一百零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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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之间如远古时,于幕天席地间,于雷声轰鸣间,进行了身体的大和谐运动。

夜沉。

睡去。

精疲力尽。

荷尔蒙分泌,激素消散。

身体疲惫,精神愉悦,总是能够睡好觉的。

醒来后的白欢喜依旧看见了林安然,林安然卧于床上看着她。

白欢喜哑着嗓子道:“你在做什么。”

“你倒不如问我想做什么。”

“你想做什么。”白欢喜从善如流。

林安然恳切道:“想好好看看你,上回一别,好些时候没见了,我有些想你。”

白欢喜默不作声。

她无法回答。

她不善于面对林安然,自然也不善于面对林安然那些话。

她本就什么都没有的,只有自己的捧在手心里承续的那点儿骄傲,她绝不允许抛弃掉那点儿骄傲。

她明知道林安然会很高兴她低头的,就像驯服一只狗一样。

林安然有很多条狗。

她知道的。

可是,她绝不告诉他,她曾经被他驯服,像他那些狗一样——对着他做过不切实际的美梦。

然而这世间的美梦,由来是易消散的。

她绝不叫他知道。

她沉默着。

林安然觉着没有意思,起身,调制着牛奶,漫不经心道:“我知道你最近做了什么,只是你应该还记得当年的那份合同。”

她当然记得。

当年那份合同,一签便是十五年。

在那样的环境下,她别无选择。

她那时候太天真,不知道自己给自己招致了个祸害。

她曾经无数次的想过那时候如果重来该多好,然后无数次的明白,即便重来,结局也不会有改变,因为她就是那样的人。

一个人的经历和性格决定了她会做出的选择。

她那时看似有很多路可供她选择,她真正能选的,却也只有那一条不归路。

她嗓子发干,她说:“我记得。”

林安然听她这么说,便温柔的笑了起来。

他说:“那就好。”

好什么呢?

他们明知那份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益,却也知道白欢喜必将遵守,在白欢喜没有确信自己会马上去死之前,她都会遵守那份合约。

因为那份合约固然不具有法律效应,然而林安然却有一百种法子叫她生不如死。

束缚她的从来不是合约,而是林安然。

只要林安然不死,她一辈子都不可能自由。

林安然和曹女士是一样的。

除非她会立马死掉,不然的话,绝不会逃离得了这两人。

恶心死了。

白欢喜闭着眼,不想说话。

林安然调好牛奶给白欢喜送过去,温柔的叫她:“欢喜,起来吃早饭了。”

白欢喜没作声。

林安然叹道:“你身体不好,早上不吃早餐对身子不好。”

白欢喜不想听她说话,坐起身,接过杯子,小口小口的喝起来。

她光着的。

二人早已习惯。

除却林安然十分生气的时候,大多时候都能算作是一个温润君子。

林安然含笑看着她喝牛奶,为她这么听话而高兴,突然道:“李安该叫我一声姐夫。”

他就这样,在白欢喜毫无防备的时候撕破脸皮,将一切真相摆在台面上。

白欢喜手一顿,抬头道: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
林安然从不给她自欺欺人的机会,他抓住她的手,说:“不,你知道,你只是不想承认罢了。”

白欢喜白着脸看着他。

林安然有条不紊的将一切都摊开给她看,他非要叫她对整个人世失望不可。唯有这样,她才会彻底依靠自己。

他有很多条狗,多白欢喜一个不多,少白欢喜一个不少。可他能发誓的,白欢喜即便成了他的狗,也会是所有狗里,他最爱的那条。

白欢喜如此特殊,自然担得起他的喜欢。

可是啊,这么多年,她还没变成狗,他更有兴趣了。

他兴趣盎然的说道:“李安知道我俩之间的事,为了他表姐报仇,故意接近你。”

他饶有兴致道:“他表姐叫做安心,我的妻子,你应该记得。她为我生了一个女儿,一个可爱的女儿,你见过,很可爱对不对。”

白欢喜不想再听下去,手中的杯子变得沉重起来,她一口气喝完牛奶,才问道:“所以呢?”

林安然重复了一遍,他道:“所以呢?所以没有什么啊,欢喜,你知道的,我总是不忍心你受到伤害。”

他脸上流露出哀伤:“你受伤了,我会心痛的。”

白欢喜握紧杯子,想要将手中杯子砸过去,这人说的话配着他那斯文败类的脸,怎么看怎么生气,只叫人打死他才觉得痛快。

她忍下了,甚至调整了姿态,好叫自己显得无动于衷。

她绝不能随了林安然的心意,让林安然知晓他总能拿捏住自己的软肋。

她面无表情。

林安然颇觉好笑的抿了抿唇,然后道:“那位大卫先生,看起来彬彬有礼,实际上是个花花公子,交往的女朋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。”

“所以呢?”白欢喜又问了一遍。

林安然含笑不语看着她。

她眯眼笑着,自问自答道:“是啊,你说的都对,李安不怀好意,大卫先生滥情?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?还是说,在你林安然的心中,我白欢喜就是一个笨蛋白痴大傻瓜,会被别人捏在手心里玩弄。”

她眯着眼,嘲弄的看着林安然,道:“别人的确不是什么好人,可你也未必是什么好东西。”

林安然靠近她,呼吸很近,他摩挲着她的脸,说:“我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,所以你不要惹我生气好不好,你知道的,我脾气并不好。”

白欢喜推开他的手。

他紧抓住她的手,眸子里是强烈的占有欲:“你怎么总是不听话。”

白欢喜嗤笑道:“因为我从就不是什么听话的人。”

林安然紧紧盯着她一会儿,突然笑着放开她的手,开始穿西装,他道:“我出去一趟。”

白欢喜心领神会道:“我知道,我不会乱走的。”

林安然不会喜欢她乱走,是以,他来找她的时候,除非他回到正式生活,否则白欢喜不会乱走。

她嘲弄的自我笑了笑,做人情妇,还是得规矩听话些好,拿人钱财与人消灾,这一贯是她的座右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