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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看清了昏睡在苏袂怀里的闫若,又差点晕了过去。

“老爷。”管家赶紧扶着。

闫西摆摆手,眼睛片刻不离的看着闫若,“没事没事。”

他看向苏袂,小心翼翼的问:“仙师,若儿这是?”

苏袂说:“只是昏睡过去了而已,无大碍。”

闫西顿时松了口气,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,赶紧招呼下人,“快把少爷带回房,让他好好休息。”

下人把孩子接走之后,闫西结结实实的向两人鞠躬到底,一个男人红了眼眶,“多谢两位仙师,若是没有两位,若儿怕是回不来了。我与霜儿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宝贝,霜儿又已经是这么一副样子,我实在是不敢想若是再失去了若儿,我该如何向她交代。”

苏袂托起闫西,“闫城主不必如此,既然我们管了这件事,就会尽全力,况且这次,令公子是否能安然无恙,还未有定论。”

闫西的心顿时又提了起来,这一会儿功夫,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上上下下,有些快受不住了,“仙师,若儿到底怎么样了?你倒是给我一句整话吧。”

凌曲直接同他道:“闫若虽然暂时无碍,但是妖气仍有部分还留在他身体的心肺里,虽然可以用丹药,慢慢清除,但是妖气造成的副作用可能会让他以后的性情受到影响。”

闫西听得一知半解,但起码他听出来,好歹命是保住了,“那这什么妖气会有什么影响?”

凌曲说:“或许会变得易怒暴躁,或许会变得对感情麻木,或许会被那妖物控制。”就像落江村的那些村民一样,成为妖物的傀儡。

闫西喉结微动,喃喃问:“那还是我的若儿吗?”

不知道,按身体来说,是,但是灵魂呢?

他的灵魂被出卖给妖魔,没有自由,没有家人,也没有了自己。

苏袂眉头微动,打破了这低沉的气氛,“令公子的事非一日两日可以解决,改变也不是一时之间的事,现在当务之急乃是那红衣女鬼。”

凌曲闻言微惊,转头看向他。

闫西也是意外,连忙问:“仙师已有把那女鬼抓住的方法了?”

苏袂没有回他,而是转头问了件不相关的事:“闫城主可有觉得,令公子自小是否有与别人不同之处?”

闫西被问的糊涂,“仙师指的是?”

“性情,或是异事?”

他低头仔细回想,倒是想起了一件事,“不知道算不算,若儿刚出生的时候,他外祖父倒是提过一嘴,说这孩子有仙缘,只是后来他外祖父离开之后,就不了了之了,大家当是老人疼爱外孙,也就当个玩笑话。”

“要说异事,有一件倒是说不上,那还是在他四岁的时候,那时候也是花灯节,我带着霜儿和若儿晚上去看灯,却被人群冲散了,我和下人们在城里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,第二天却见到了若儿完好无损的睡在门口,身上还盖着个红斗篷。问他发生了何事,他也说不上来。在那有惊无险之后,我们把他看的更紧,到也没再发生过什么事。”

凌曲站在一边若有所思。

有仙缘,闫若的骨骼确实适合修炼,但是仅仅因为这点,那妖物就打上他的注意?

红色斗篷,应该就是那红衣女鬼的了,她并不愿意伤害闫若,落日林那一出的担忧也不是作假的,想必也是受了蒙骗或是蛊惑。

就听见苏袂朝闫西道:“若是没有猜错,这红衣女鬼冲的应该是闫小公子而来。”

闫西之前听他们说过这女鬼,仇恨负心男子,执念不散为鬼魅,他想不明白了,“这,这是为何?小儿不过一孩童,这是如何招惹上了这女鬼。”

前世今生只说太过缥缈,说出来也只怕闫家夫妇心有芥蒂,倒不如不说。

苏袂或许也是这么想到,只安慰他,如今找到症结,再驱鬼就来的简单了。

可是真的简单吗?

自从那大妖力量大损,只能断尾求生,躲在角落里不再冒头,那红衣女鬼也没有再出现在朔方涧里,而城主府里,闫若因为灵识受损,一直仍是昏迷不醒。

近些日子来,朔方涧开始传出了一些风声,据说,城主府的小少爷,被妖物附体,变得暴躁易怒不通人情,整日发疯肆虐。风声传出没多久,城主下达了一则告示,大意是为了维护朔方涧安危,大义灭亲,将在三日后,于城主府内,城主将亲手烧死被妖物附身的闫若。

大街上,近些日子到处都是讨论这件事的百姓,有人说城主大义灭亲,为了城里百姓安危,宁愿牺牲自己的独子,实在是让人敬佩,是英雄,也有人说连自己儿子都下得去手,实在是太过绝情,可怜了城主的妻儿,有如此的父亲和丈夫。

不过大多是称赞的,毕竟人家烧死的是人家的儿子,救的是他们自己。

谁也没有注意到街头一闪而过的那抹红色的身影。

落日林里,一个红色衣裙,披散着墨黑的长发的女子站在其中,周围的灰色的雾气暗淡了不少,她朝着四周喊了两声,那熟悉的声音却没有再出现在她识海之中。

难道“他”真的成功了?如果“他”成功了,那他就真的会彻底消失,那她做的这一切意义何在?

百年前。

战场上,一支箭势如破竹的从那个男人手里射出,噗一声刺穿了红衣女人的心脏,将她牢牢的钉在高高的城墙之上。

价值连城的凤冠从城楼上跌落,底下是黑压压的军队,各个盔甲披身,只有最中央为首的那个男人最为显眼,他一身白色僧袍,脖子上挂着一串古朴的佛珠,加上他墨黑的长发,显得不伦不类,却又觉得他本就该如此,有着对这世上众生的仁慈与悲悯。

明明手上还拿着没有放下的弓箭,明明即将有一条生命消散在他手下,他的眼底却仍是澄澈如初,不染纤尘的圣洁。

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,当一个人爱着众生,爱着万物,那么这个人往往是最绝情的,因为在他的眼底,任何人都是一样的,包括那个即将死在他手下的那个女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