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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旗 > 都市言情 > 医色夜香 > 第68章 要一辈子去报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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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等唐昊回应,他又对照了一下刘咏的资料,在电脑上面找到刘咏之前的资料一对比,确认是他之后,眼睛睁的大大的,用一种几乎不可能的诧异语气问道:“老唐,你这是发明了什么特效药了吗?”

唐昊始终带着笑容:“我也不知道啊,我今天的表情不比你夸张!”

“那这怎么可能?”邹天成始终保持着内心的震撼:“作为国内肿瘤科的两杆标枪,还有人比我们更擅长治疗癌症?”

唐昊:“我觉得,我们和他比起来,不是一个位面的,我们还在地上,他的技术已经到达了大气层。”

邹天成还是无限的惊奇和感叹,但他又不得不佩服那个高人,非常认同唐昊的说法。

“是啊,人家都已经在第七层了,我们还在地表第一层,这究竟是怎样一位高人啊!”邹天成惊呼出一口气:“没想到,真的没想到,刘咏在我这里可是被判了死刑的,在我多年接诊的经验中,像刘咏这种大晚期癌症患者,能多活半年就已经是奇迹了。”

唐昊忽然又笑了起来。

邹天成不解。

唐昊不得不隔着空气对杨夏产生了敬佩之意。

“虽然不知道这个高人是谁,但不能否认的是,他已经攻克了癌症领域,如果他是Z国人的话,那就是我们医学界的骄傲,如果这种医学水平能够在国内绳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引用造福全人类,我觉得他可以拿诺贝尔奖了。”

邹天成盯着刘咏那张健康的不能再健康的底片回应道:“是啊,如果不是成熟的医疗技术,像刘咏这种癌症的治愈,在我们看来,可以称之为医学界的八大奇迹了!”

唐昊兴奋的笑了起来。“我希望不是奇迹,而是一个可以让所有癌症患者受用的成熟的医疗技术。”

“当然,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
邹天成回应完,想了想,说道:“这样,我联系一下主持人刘咏,到时候我们一起拜访一下这个高人。”

“好!我觉得人才不应该被埋没!”

“那就先这样,早点休息,我能感觉到,以后,癌症将不再是人类谈之色变的话题。”

“希望吧!”

——

第二天早上。

从未活的如此轻松的刘咏从昨晚十点睡到一觉睡到早上的九点。

如果不是阿雯叫他,他能睡到吃午饭。

从床上醒来,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,看着窗户外和煦的阳光,看着妻子淡淡的笑容。

刘咏一把将阿雯搂了过来,轻轻的亲了一下对方的唇,如同年少时的爱情一般,对着阿雯喊道:“早上好啊姑娘!”

阿雯撇了刘咏一眼,但目光中满是幸福,将手里面的衣服丢给刘咏,阿雯提醒道:“快点起来了,不是说好今天去找神医当面道谢的吗,我在想,我们送的礼物会不会太轻了?”

刘咏一边换衣服一边说:“什么礼物也比不过生命,如果他需要,我们随时都可以倾家荡产。这个礼物,当是我们的心意了,我们的生活还很长,有的恩情,需要一辈子去报答。”

阿雯点点头,刘咏比自己看的明白看的长远,自己也就不在礼物上纠结。

这次重返山岭村,就是为了当面和杨夏道谢。

至于这救命之恩,怎能用礼物来抵消。

“你快点,再拖到山岭村都十二点了,我发现你以前做事都很积极的啊,怎么现在变的慵懒了起来?”

刘咏慢慢悠悠的把裤子套进腿里,笑嘻嘻的看着阿雯:“自从大病一场,我对人生也感悟了,万事不强求,让生活慢下来,该来的总会来,对生活温柔一点,生活也会对你温柔。”

“哦哟!成大师了, 我在楼下等你。”

——

眨眼,杨夏新建的医馆已经完成了一半。

按照杨夏的要求,院子大门上面要挂一个牌匾,只印四个大字“妙手回春”

屋子里面的大门上面就写“悬壶济世”

孙国强老爷子一听,立马把这牌匾的活儿揽了过来。

毕竟他认识的人多,省书法协会那边也认识不少老家伙,写字牌匾这种事情他打个招呼就能搞定。

毕竟杨夏未收他分文,他正想着找一些事情报答一下。

妙手回春对应悬壶济世。

在孙国强看来,用来形容杨夏正好合适。

如果不是杨夏拒绝,孙国强甚至想在抓药房里面也挂一块牌匾——救死扶伤。

现在,对于孙国强来说,杨夏就是他心目中救死扶伤的神。

因为是周末,早上一大早杨夏就去县城把杨不祎接了回来,并且走之前把肖婉儿送到了镇子里面买菜,回来的时候一并接上。

因为杨不祎要回来,肖婉儿穿的就是自己平时的衣服。

那些什么女仆装,jk裙,lolita,巴黎世界啊,都藏在了保姆房里面,就怕小妮子杨不祎发现个好歹来。

“哥,我发现学校老师对我更好了。”

杨夏点点头。

“哥,同学们都爱和我玩。”

杨夏点点头。

“哥,有人给我送情书!”

杨夏涮的一下看向杨不祎,把车停靠在路边。

“给我看看。”

杨不祎从口袋里面拿出了那张花花绿绿的图纸。

标题:《给世界上最美丽可爱的小公主不祎》

内容:

从宿舍出来,夜晚的风更加的冰冷,我只能用双臂紧紧环绕住自己,因为我只有我自己。

不知道为什么,总是在天冷的时候格外的想你。

我知道你要走过的每一个地方,所以我会算好时间走下去,哪怕只是擦肩而过,我也要,十步、八步、越来越近,心像是要跳出来了一样,堵在嗓子眼。

六步、五步,感觉脚快不是自己的了,同手同脚,连步伐都迈不开来,整个身子像是僵硬在原地。

三步、两步,始终不敢抬头看你一眼,你也始终没有把目光向我这边偏移过一刻。

一步,为什么我不能控制时间,多想停留,把时间只属于我自己。

擦肩而过,是我想要的,又不是我想要的,我多想你看我一眼,哪怕只是匆匆一眼。

偷偷走你走过的路,去你去的的小卖部,借你借过的书。喝和你同款的饮料,买和你同样的本子,考和你一样的分数。天真的以为,这样能离你近一点。

一切都不过只是自己的臆想罢了。

你什么都不知道,一切都不知道。

因为,你从来不曾存在我的世界,而我的世界一直属于你。

结尾——

初二十六班刘若轩。

字迹工整,连一个错别字都没有,比任何一次语文考试的作文还用心。

不过在年少时代的情书,大部分都是找语文成绩好的同学写的,然后他再一个字一个字的抄上去。

当时懵懂无知莽撞的喜欢是最干净最纯粹的。